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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碳气体灭火系统介绍
时间:2021-11-23 浏览量:366
第一,系统介绍。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利用二氧化碳气体作为灭火剂,使二氧化碳浓度达到国家设计规范规定的灭火浓度,在保护区内自动灭火。该灭火系统将二氧化碳气体储存在高压(15MPa)钢瓶中,成为灭火剂瓶组。根据保护区的需要,将灭火剂瓶组与输送管网组合在一起,通过火灾报警控制装置实现自动、手动或机械应急操作,在保护区喷洒灭火剂,实现灭火。
可以构成单位独立的系统(用灭火系统存储设备来保护保护区或保护对象的灭火系统)或综合分配系统(用灭火系统存储装置来保护两个以上保护区或保护对象)。
灭火系统一般用于全淹没,有特殊需要要,可作为局部应用。
第二,适用范围。
二氧化碳系统适用于扑灭以下火灾(GB50193-1999):
1)灭火前切断气源的可燃气体火灾;
可燃液体或可熔化固体火灾(如石蜡、沥青等);
3)可燃固体表面火灾、固体深度火灾(如棉毛、织物、纸张等)。
4)电气引起的上述带电火灾。
二氧化碳灭火剂是气体灭火系统产品中唯一能灭火可燃物深位火灾的灭火剂,特别适用于以下场所:
图书、档案、艺术、文物等珍贵资料库房;
2)变配电室和发电机房;
3)贵重仪器和重要设备;
四、发电厂煤粉仓、货仓、机械立体车库等;
五、电脑、通讯室。
不适用于灭火(GB50193-1999)
1)硝化纤维、火药等含氧化剂的化学品火灾;
钾、钠、镁、钛、锆等活性金属火灾;
3)氢化钾、氢化钠等金属氢化物火灾。
第三,安全警告。
1)由于CO2对人体具有窒息作用,因此应在有人工作的地方使用,以确保在系统延迟(30s)的喷射时间内能平稳疏散人员;
二、在防护区门口实施立即启动灭火系统或在瓶组间进行应急操作实施灭火时,必须确保防护区人员已经撤离。
3)上述部位必须设置明显的危险标志,如:
a、保护区:危险!听到现场警铃响,人员必须立即撤离;
b、在防护区门口设置紧急启动按钮:危险!在操作前确认保护区内无人;
在瓶组之间:危险!!!机械应急操作必须确认保护区内无人。
4)除上述安全警告外,相关安全措施仍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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